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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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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自2012年7月1日起,第一条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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