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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立足职能,明确任务,扎实推动2022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实效。一是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开展政策文件集中梳理,年内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主动公开。强化会议公开,年内所有厅长办公会议信息均在专门栏目主动公开,采用多种形式对会议信息进行解读。加大重点任务承诺事项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初确定的11项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2022年公开政策文件25件、厅长办公会23次。二是全面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全面拓展公开解读广度和深度,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有关政策。采取文字图解、政策问答、视频动漫、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可读性和可视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从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多个角度开展解读,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和效力。注重实质性解读,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内容进行重点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全面性和规范性。三是持续拓展政民互动。常态化开展“小‘姜’说法厅”等特色融媒体宣传栏目,多渠道发布利企便民法律服务信息。加大与主流媒体合作,利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平台召开7次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交流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审核流程,2022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3件,较2021年减少5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除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外,对各类申请均进行公开或区分处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对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水平。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认定、审核、发布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省司法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和动态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省司法厅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清理结果均统一发布至专门栏目。做好省政府规章动态更新维护工作,组织编制省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许可处罚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范“双随机”信息全流程公开,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完善厅门户网站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办事服务等功能。定期开展网站清查,所发现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充分发挥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集中宣传效应,加强全系统新媒体矩阵建设,实现重要内容集中统一发布。
(五)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统筹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及时调整省司法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年内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细化制定省司法厅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列入厅机关平时考核。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培训与各领域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在业务工作实践中落实公开要求,巩固公开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8.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2
1
6
0
0
1
1
2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的任务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还需进一步融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个性化便民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形式,进一步提高公开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保障效能。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职责实际动态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动态管理和省政府文件库数据联通工作,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完善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效能。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决策执行与落实公开。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打造特色宣传品牌,提升信息发布灵活性和多样性。丰富完善政策解读形式内容,加强法律服务智能问答平台、政策解读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会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提高申请答复规范性和专业性。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省司法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研究制定《2022年山东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对全年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督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举措,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办理复文和办理总体情况,2022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7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6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省司法厅立足职能定位,将政务公开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推动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落实公开要求、保障公开机制、共享公开成果。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用好“小‘姜’说法厅”等特色融媒体宣传栏目,多渠道发布利企便民法治政策、法律服务等信息,提高政民互动多样性。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在“法治山东”新媒体矩阵开设法治为民服务窗口,实现便民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一图读懂山东省司法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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