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cted Text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加大政策发布力度。更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山东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主题宣传、精品生产、公共服务、媒体融合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政策信息发布工作。2022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2件,公开率100%,制定的其他公开文件,全部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强度。更新网站信息1033条、微信公众号更新275条、微博更新221条,数量、质量同比往年均大幅提升。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确保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进行、同时发布,发布政策性文件4件,发布相关解读7件。四是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共召开局长办公会3次,其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律师专家列席1次,相关议定内容及会议解读均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开展问卷调查1次,均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等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今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5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同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接收户网站咨询留言、局长信箱投诉咨询128条,均按时进行回复,受理转办政务服务热线事项875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强化政务信息管理。一是完善《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公开信息审查工作,杜绝问题上网,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规范性文件一律注明“有效性”属性。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工作,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完善。根据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要求,优化“精彩专题”“新闻发布”“公众参与”等栏目内容,并实时更新,进一步凸显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风险评估排查,及时修补漏洞,优化安全策略配置,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五)强化监督保障。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牵头处室,安排1人专职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责,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落实,机制更加高效有力。优化制定政务公开要点,配发重点工作分解表,将任务细化到工作领域,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督查考核,有力促进工作落实。创新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5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td width="46" valign="center" style="padding: 0px 4px; border-left: none; border-right: 1px solid w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