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34,314 · FONDS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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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j.shand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51785613。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5年,省机关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认真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省机关事务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为主渠道,及时公开机关事务领域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政府信息。全年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47条、微信公众号978条、今日头条905条、微博903条、抖音38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解读政策文件2件。 2025年政府信息发布数量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省机关事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件(比2024年多5件),申请内容涉及到东岳宾馆划转职工安置要求、冬季供暖依据、2025年公务员录用名单、2025年财政预算、省直房改有关政策等政府信息,9件已经按规定进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6件),1件结转2026年继续办理。 2025年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统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向山东省政策文件库推送和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历史沿革、解读材料等,及时更新维护规范性文件专栏。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安全公开。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定期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维护各栏目内容,定期开展各栏目发布情况自查自纠,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做优政务新媒体主账号,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制度,强化对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丰富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内容,开展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传播800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研究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时限,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处室单位绩效考核,及时修订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标准,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td width="49" valign="center" style="padding: 0px 7px; 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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