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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kjt.shandong.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邮编:250101,电话:0531-51751025,传真:0531-517510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科技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探索创新公开模式,持续强化主动公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严格遵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实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审核把关,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2024年,我厅按要求对办文办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计信息等及时更新公开。2024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56件,“山东科技”微信公众号群发推送550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3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优化办理流程,主动与申请人对接沟通,详细了解情况,满足合理诉求,提升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全部按时高质量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我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要素,压实工作责任,科学规范开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三审三校,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切实提升服务社会公众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厅门户网站日常运维。按照政务公开新要求,优化厅门户网站布局,突出科技动态、政策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栏目设置,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快捷获取所需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监测,安排专人定期检测错敏词、更新情况,对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全年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56条,流转并回复网民来信518次,网站累计访问量2561W+。 二是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信息散布覆盖面广、交互性强等优势,设置“山东好成果 科技新动能”、“乡村振兴 科技特派员在行动”、山东科技典型引领等栏目,第一时间多形式发布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等,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山东科技”微信公众号群发推送550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318条,公众号粉丝增长近2万人,突破8.8万人,总浏览量190W+,多次登上“全国省级科技政务公众号微信传播指数”排名榜首。“山东科技”视频号2024年共制作发布视频信息119条,策划科技专题直播28场,抖音号制作发布短视频99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宣讲、“山东好成果”发布会路演活动等,获得社会普遍关注。 (五)监督保障 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强化日常调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监测,建立健全日常信息发布推进机制,对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11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2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2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2 0 0 0 0 2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td width="40" valign="middle" style="padding: 0px 7px; border-left: none; border-righ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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