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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发布。2024年在厅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57条,在微信公众号“山东自然资源”发布信息825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厅门户网站显要位置设置优化土地审批、征地信息公开、矿业权市场等快捷通道,集中发布相关信息。持续向社会发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明确事项、时限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注重政策发布解读实效。综合运用图片图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专家解读等形式开展解读,累计对18件政策文件制作发布解读产品38件次。全年办理省级政务服务咨询及厅门户网站在线咨询2181件。四是积极推行行政决策预公开及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对14件重要文件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发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09件,同比下降6.4%,申请数量自2015年以来整体呈上升趋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工作,占比约88%。
本年度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3件(答复1084件,其他109件),89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3件,与2023年持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4件,同比增长75%。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梳理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自然资源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强化政府信息标准化发布。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安全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查。三是健全完善政策集中发布平台,2024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到期失效或废止3件,现行有效27件。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数据同源管理,确保与省政府政策文件库文件内容一致、同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不断优化完善网站栏目功能。厅门户网站增设“用户空间”登录系统,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提供数据集下载渠道;上线试运行依申请公开平台,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扎实推进网站新媒体建管。“山东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长图、海报、视频、H5等多种形式发布重要信息。公众号粉丝量增长1.4万余人,累计阅读量达85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职责规范,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实行专人运营、专人监管、专人审核、严格把关的管理模式。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办公室工作培训班,围绕政务公开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始终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4
16
0
1
95
3
12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3
0
0
6
1
7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5
1
0
1
14
0
1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0
8
0
0
25
0
40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60
7
0
0
53
1
5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1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
0
0
0
1
0
2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撤销申请)
81
1
0
0
2
2
86
(七)总计
1075
18
0
1
95
4
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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