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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具体要求,由山东省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可从省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shandong.gov.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电话:0531-51772201,传真:0531-51775600;电子邮箱:xfjxxgk@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做好信访领域重点信息主动公开,编制完成省信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信访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确定局机关和全省信访系统法定公开事项,逐一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确保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结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重点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抖音号、视频号和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四号一网”)等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411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发布信息123条,其中发布局长办公会议信息12条,发布政策解读、会议解读等信息16条。加强局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维护更新,及时准确答复群众咨询建议256件,平均办理时间2天,公开答复数量占比60.5%,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进一步畅通。
(二)依申请公开
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1件,同比下降12.5%;其中,按期办结20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6件(其中,3件为2023年度已答复的申请),均被行政复议机关支持,无复议纠错情况。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局机关保密工作“五必严”、公文制发“六必审”实施办法,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作为重要内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四号一网”平台“瘦身提质”,强化信访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传播效能,政务信息覆盖面不断扩大。2024年,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329389个、同比增长27.3%,网站总访问量1206421次、同比增长101.7%;“山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7条,订阅数量16.6万、同比增长42.4%;“山东信访”政务头条号发布信息536条,订阅数量19.6万、同比增长56.8%;“山东信访”政务抖音号发布短视频47个,订阅数量3万、同比增长20%。
(五)监督保障
2024年,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信访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山东省信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明确六个方面10项重点任务,着力提升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
0
0
0
0
0
1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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