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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具体要求,由山东省信访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可从省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shandong.gov.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电话:0531-51772201,传真:0531-51775600;电子邮箱:xfjxxgk@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东省信访局贯彻落实《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信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服务、防风险作用,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主动公开
结合2023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局网站发布信息1098条,其中信访工作动态831条、信息公开163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条,公开答复网民留言71条,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明显提升。着重抓好本领域重点信息主动公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来信地址、走访地点、网上投诉渠道、来访登记时间等内容,方便群众自由选择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导公开接访等信息,通过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把各级领导干部接访计划、活动安排等,提前在当地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党委机关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访接待场所公示,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4件,同比增长4.35%,所有申请均按期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批”的办文程序,确保各类政务公开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提升“四号一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抖音号、视频号和局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水平,巩固平台传播效能,精心组织网络宣传,加快信息更新频率,进一步提高发布时效,政务信息覆盖面不断扩大。2023年,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258822个、网站总访问量598113次;“山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8条,订阅数量11.7万、同比增长72.1%;“山东信访”政务头条号发布信息429条,订阅数量12.5万、同比增长43.7%;“山东信访”政务抖音号发布短视频93个,订阅数量2.5万、31.6%。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信访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部署,调整优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加理顺。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山东省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四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逐一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9
0
0
0
0
0
1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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