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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供销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提升系统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认真做好网站管理,着力提升解读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3年,省供销社以多种方式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文件解读、部门会议、工作动态、人事招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并通过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服务热线、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放日”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2023年,微信公众号“山东供销社”发布信息140条。省供销社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115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03条,政策文件10条,政策解读9条,社情要闻103篇,市县动态183条,部门党组会议18次,部门办公会议8次。“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社有企业”“合作金融”“党的建设”等栏目均由相关处室及时更新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省供销社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按程序规范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印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研究制定《省供销社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流程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网站“在线咨询”办理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单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细化各项操作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在日常工作中,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流程运作,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权威。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月调度制度,由办公室每月对各处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并及时通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处定期调度,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按照相关要求,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进行调整、更新,按月通报各处室(单位)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一步优化无障碍浏览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增强了网站的实用性和好用度。二是做好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结合单位职责任务和重点工作,及时更新丰富内容,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供销社工作的关注度,扩大供销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年初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10月份组织对全省系统和省供销社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认真组织参加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相关会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素质。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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