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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机构改革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背景下,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组织机构保障,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推进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处室、单位积极开展公开工作。厅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强化全厅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人员保障。各处室、单位均设置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单位工作,并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起覆盖全厅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三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019年11月,在济南举办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专家讲解新《条例》,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50余人参加培训。
(二)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科学规范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学习生态环境部、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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