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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16年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中国烟台”(www.yantai.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789859;传真:0535-6789859)。
一、概述
2016年,我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积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突出重点,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办发〔2016〕42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烟政办字〔2016〕52号),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烟台政务服务平台的作用,向社会公布“三张清单”,包括: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构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目前,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各项基础运行环境已搭建完成。其中,网上行政审批、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投诉咨询等系统建设完成,现已正式运行。我市已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二)规范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制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烟政办发〔2016〕20号),确保公开处理工作流转顺畅、内容合规、权责相符。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可能减少由于申请人信息指向不明确而无法获得政府信息的情况发生。同时,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主动协调部门查找申请内容,切实保障申请人的权利。
(三)夯实基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设。一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面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及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实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研究等方面,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另一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印发了《2016年度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在年终对70多个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各县市区(管委)、各部门和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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