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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在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点任务,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省统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综合处等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联络职能设在局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2015年,省统计局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明确了内部工作流程,做到在文件产生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依此填写公文稿纸中的“是否公开”选项。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省统计局认真编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山东统计信息网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产品。省统计局编印了《山东发展统计报告-2015》、《山东统计调查分析精品选-2014》、《山东统计年鉴-2015》、《山东统计手册-2014》、《山东区域统计摘要-2015》、《山东统计月报》等重要统计资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开展及参加专题活动,加大统计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及“统计进高校”系列活动,以“统计服务民生”为主题,普及统计知识、展示改革成果,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临沂广播电台、琅琊网、临沂在线、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爱临沂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参加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活动,通过在线答疑的形式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信任;参加省政府网站的领导访谈工作,就2015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做了专题访谈,为我省社会各界了解人口抽样调查,理解、支持并配合调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借助主流媒体,提升统计信息的影响力。按季度向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经济导报》、山东政府网等主要媒体提供国民经济运行新闻通稿,统计信息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约稿,对外提供统计信息,信息传播的深度进一步提高。
(四)积极开发应用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反映最新国情国力情况的重大普查,山东省普查到了上百万个各类基本单位和四百多万个个体经营户,全面摸清了山东省第二、三产业的总量、结构和布局,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以及文化产业、健康服务业等在常规统计中难以获得的行业和领域的发展状况,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新常态、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省统计局编印了《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单行本、《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摘要》、《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年鉴-2013》、《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优秀分析汇编》等重要普查资料,服务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有关信息。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3月13日,我局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和山东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按科目)》、《支出预算表(按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共7张表格及相关情况说明;2015年8月21日,我局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和山东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等相关内容,包括2014年度6张决算表格,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相关情况说明,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省政府法制办有关文件要求,省统计局对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程序,将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及办理依据等逐一公布;二是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外设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标志牌,明确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事项的承办单位、联系电话、办理时间等;三是办件结果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统计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信用山东”网站;四是我局的两项行政许可项目(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均已纳入省级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网上公开透明。
(三)完成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结果的对外公示。我局开通了山东统计信息网“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结果公示”栏目,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省统计局通过各主要途径公开统计信息3022条。
(一)利用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省统计局认真落实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网页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及时更新;栏目设置是否完整、合理,内容是否与栏目设置相符;发布的政务信息是否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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