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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渝交规〔2026〕4号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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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trs_editor_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external">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规范全市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管理的通知 渝交规〔2026〕4号 各区县(自治县)、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安局交管总队,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运营秩序,加强电子围栏设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便民利民 聚焦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科学合理布设电子围栏,强化对网约车派单、接单、上客等全流程的精准监管。从源头治理重点区域网约车无序揽客、违规派单、随意上客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出行便捷高效,维护城市窗口良好形象,推动超大城市交通运输治理提质增效。 二、压实各方责任,细化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统筹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电子围栏设置管理工作。 (二)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电子围栏设置受理、评估与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同市道路运输中心、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及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管支(大)队开展综合评估;督促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及聚合平台公司完成电子围栏配置;依法查处平台公司违规派单等行为。 (三)市道路运输中心。负责配合提供全市合规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并定期向市交通执法总队通报。 (四)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子围栏设置的初审、宣传解读及日常协调工作。 三、实施分类管理,规范设置方式 (一)开展常态设置。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区域,为规范网约车运营秩序设置电子围栏。 (二)实施临时设置。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活动,需对特定区域网约车运营实施临时管控时,可设置电子围栏。设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活动期限。 四、强化闭环管控,严格设置流程 (一)常态设置流程。 1.规范申请环节。机场、车站、码头等经营管理单位或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市交通执法总队提交《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 2.严格评估论证。市交通执法总队受理后,商请市道路运输中心、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安交管支(大)队等开展综合评估,形成《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意见表》(见附件2)。 3.落实公示程序。评估通过后,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推动配置落地。公示期满无重大异议的,市交通执法总队督促指导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及聚合平台公司,落实电子围栏在司机端、乘客端的配置。 市交通执法总队可根据群众出行实际需求,主动发起电子围栏评估与设置,按照本流程办理。 因道路环境、场站规划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显著影响电子围栏使用效果的情形,应及时参照上述流程动态调整设置。不再需要的,参照上述流程申请撤销。 (二)临时设置流程。 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等提出临时设置需求的,参照常态设置流程办理,可适当简化公示程序,但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临时设置到期后自动解除,无需另行申请撤销。 五、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交通运输委加强对全市电子围栏的统筹管理,指导市交通执法总队具体实施。市交通执法总队督促常态设置、临时设置的申报单位与电子围栏内网约车蓄车、接单、上客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方职责。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面向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多渠道、全覆盖宣传引导,营造平台主动配合、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群众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配套设施。申报单位与相关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按职责分工,在显著位置公示电子围栏设置要求,在交通便利区域设置网约车上客站点,做好乘客出行路线标识标牌设立,优化网约车上客站点停车候客管理服务,完善驾驶员休息、如厕、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在上客站点、蓄车池预留足够停车位,加强秩序管理,确保入场车辆资质合规。 (三)落实平台和驾驶员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根据设置要求及时调整派单系统,完成电子围栏配置,并通过弹窗、短信、管理群等方式对驾驶员进行宣传引导,不得向未进入电子围栏区域的车辆派送订单。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应确保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遵守电子围栏设置要求。在我市机场、车站、码头等区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通过已在该区域设置电子围栏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单,不得以预设目的地方式从事定线运输。 (四)严格执法监管。市交通执法总队加强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平台向未进入电子围栏区域的车辆派送订单等违规行为,并将处罚情况抄告市道路运输中心或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附件:1.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申请表         2.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意见表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     附件1 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申请表 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公章) 申请时间 设置方式 □常态设置/□临时设置 设置理由 设置区域 临设起止时间 网约车上客点 有关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意见 □同意/□不同意 □同意/□不同意 □同意/□不同意 □同意/□不同意 □同意/□不同意 □同意/□不同意 附件 1.电子围栏设置函。 2.电子围栏、网约车上客点经纬度和区域示意图。 3.区级相关单位意见书(加盖公章)。 4.风险隐患评估资料。 5.其他资料。 附件2 网约车电子围栏设置意见表 有关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意见 □同意/□不同意/□需完善 □同意/□不同意/□需完善 □同意/□不同意/□需完善 □同意/□不同意/□需完善 综合评估意见 经研究,评估组综合意见为□同意/□不同意□需完善。具体意见如下: 评估组签字(盖章): 年月日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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