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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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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各地(市)商务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税务局,各隶属海关,民航西藏区局,人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西藏出入境边检总站:
《西藏自治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拉萨海关
中国民用航空公司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本文有删减)
西藏自治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政策的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74号)工作要求,切实满足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需求,扩容优质消费供给、升级退税便民服务、拉动入境消费增长,助推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筹口岸布局,夯实退税落地支点
(一)确定离境退税口岸。立足全区口岸基础设施现状、境外旅客进出境流量、口岸隔离区监管配套条件,确定拉萨贡嘎国际机场、吉隆口岸为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离境口岸。远期结合樟木、普兰、里孜等对外开放口岸通关建设进度、出入境客流及入境游客增长趋势,经评估论证后适时增设为离境退税口岸。
二、扩容退税门店,拓宽商户备案范围
(二)放宽退税商店备案条件。退税商店纳税信用准入范围在A级、B级基础上新增M级,允许新开商店在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成为退税商店;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流程,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权限下放至县(区)税务部门,符合条件的商店在所在县(区)税务部门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税务部门在收齐备案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传递备案信息至商务、文旅、海关等部门。建立健全退税商店退出机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三)优化退税商店布局。聚焦境外旅客集聚区域,支持各地在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步行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机场航站楼、星级酒店等重点场所布设退税商店;推动5A级景区、重点4A级景区配套增设免税经营网点,强化机场退税网点常态化运营管理。重点引导文博场所等地的文创店成为退税商店。依托大型商圈、重点景区培育离境退税特色商业街区。对国际名品店、国货潮品店、老字号、文创特产店、非遗展销店、特色礼品店等符合准入标准的经营主体办理退税商店备案提供便利,实现愿备尽备、快批快设。
三、规范机构选聘,完善市场运营机制
(四)退税代理机构选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遴选全区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经多部门联合评审、对外公示后签订2年期服务协议,代理手续费统一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核算计取。中标代理机构应在拉萨贡嘎国际机场、吉隆口岸隔离区固定设立退税服务专柜,联动外币兑换网点、境外旅客服务中心拓展代办退税业务;支持代理机构跨地市、跨口岸统筹运营,配合属地主管部门开展商户业务培训、政策宣讲落地等工作。
四、优化审批流程,提升退税办理效能
(五)推行“即买即退”服务。大力引导退税商店、退税代理机构落地“即买即退”服务,依托大型商圈、旅游集聚区设立集中退付点位;推动“即买即退”业务异地互认,异地口岸办结。统一延长“即买即退”商品离境要求至28天。(六)实现退税无纸化办理。自2026年7月1日起,允许海关、退税代理机构对退税申请单据、购物发票实行线上确认并办理退税,实现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七)推广差异化抽验制。推广退税商品统一封装赋码管理,海关凭编码免拆封核验;对存疑商品可拆封确认后,再办理核验手续。严格落实小额抽检制:自2026年7月1日起,单笔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申请,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验实物;单笔退税销售额1万元(含)以上的申请,逐单实物验核。
五、细化配套举措,优化旅客退税服务
(八)执行统一起退标准。执行统一的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起退金额,同日同店购买退税商品满200元,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依规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九)丰富商品供给水平。依托“购在中国·幸福西藏”主题促消费活动,围绕南亚、欧美、港澳等境外客源消费特点,引导退税商户加大西藏老字号、非遗手工艺品、地理标志产品、文创产品、高原名优特产备货量;鼓励旅行社设计开通购物退税精品旅游线路。
(十)拓宽退税支付服务。单笔现金退税限额为20000元人民币。推动退税代理机构与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加强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方式提供退税服务,更好满足境外旅客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
(十一)打造展会服务平台。依托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等重点展会设立专属离境退税服务专区,为参展客商现场购物、即时退税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离境退税政策效率
(十二)多维宣传强化监管。统一规范离境退税标识样式与办事指引,在税务官方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退税政策、退税商店及代理机构名录;各退税经营主体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退税专用标识、张贴办事指南。依托入境航班、机场场站、主流媒体、社交平台、重点旅行社和平台企业等多渠道开展政策推介。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虚开票据、骗取退税、违规倒卖退税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积极加强数据赋能。依托全国离境退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税务、海关、商务、文旅跨部门数据互通,实现退税商店、“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海关核验点位、口岸退税窗口数据互联互通,面向境外旅客搭建网点查询、政策咨询一体化线上服务体系。
国家后续出台离境退税新规政策的,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后续我区新设退税口岸,统一遵照本方案确定的标准规范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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