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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关于密云区东邵渠镇MY14-1101-0001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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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trs_editor_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为落实密云分区规划及《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2035年)》,增强区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密云区东邵渠镇MY14-1101-0001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为提高规划公众参与水平,保障利害关系人知情权、陈述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对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0天),听取公众意见。 用地位置:密云区东邵渠镇东邵渠村、大石门村 规划用地面积:约0.5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131204重要气象设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地上建筑规模:不小于520平方米且不大于2000平方米 指标控制:容积率不小于0.1且不大于0.4,建筑限高85米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9月5日24:00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myghssk@ghzrzyw.beijing.gov.cn。我分局将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公布。 编制单位及电话:北京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 (010)61095103 公示监督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公示监督电话:(010)69042545 附件:图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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