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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文字解读: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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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1.为什么要出台该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该措施。 2.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共十七条,包括五方面政策措施和一项附则。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包括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创新成果首试首用等2项措施。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形成新模式。包括支持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申报两业融合试点等3项措施。三是探索优质要素投入新路径。包括支持低效空间更新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企业开展数据要素试点示范、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等4项措施。四是拓展高端资源集聚新渠道。包括鼓励举办赛事等重大活动、大力发展首店经济等2项措施。五是助力提质增效培育新动能。包括鼓励企业升规稳规、支持企业创收增效、引导外资企业投资落地等3项措施。六是附则。包括三年有效期、政策适用原则和解释兑现单位等3项规定。 3.政策何时实施和有效期多久?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4.支持原则是什么? 同一企业(项目)符合《若干措施》规定多项不同条款或同时符合石景山区其他政策规定条款的,除明确可以叠加适用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var sp=''; var sp2=''; document.write(""); if (sp != '') { document.write(""+sp+" "); } if (sp2 != '') { document.write(""+sp2+" "); } 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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