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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失效)关于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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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为完善区域创新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企业或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政策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企业或机构,在我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支持政策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创收增效,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责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6年2月26日17:00前完成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统一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查看对应政策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线上填写申报信息,上传并提交申报材料;已通过线上审核的申报企业或机构,按照政策责任部门要求,及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扫描。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的支持资金须原路径退回。 (三)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五、咨询电话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商务服务发展科  010-68607231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var sp = '2025年度石景山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支持资金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1.2025年度石景山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支持资金申报表.xls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var sp2 = ''; document.write(""); if (sp != '') { document.write("" + sp + " "); } if (sp2 != '') { document.write("" + sp2 + " "); } 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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