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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关于公布通州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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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通州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24〕74号)、《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通州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通水务发〔2025〕109号)及现场调查结果,对通州区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范围划分,以进一步加强通州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坚决打好本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函》   3.《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4.《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三、制定过程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州区于2025年中启动了区内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分工作。按要求于2025年底完成了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成果专家评审。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主要内容   结合156个分散式水源地基础环境及实际管理状况,依据《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24〕74号),确定通州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均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   五、有关管理规定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要求,对水源保护范围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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