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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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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trs_editor_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各有关单位: 市经信局正在组织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请区内各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和信用良好,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申报项目所在地应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已建成投入使用。一个企业可同时申报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 二、材料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周三)12:00前,逾期将不受理。 (二)提交地点:东湖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7016房间 (三)材料要求 请有关企业积极申报,于8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份)、推荐表、推荐意见提交至光谷管委会企业服务局信息技术发展科(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层7016室),电子版同步发至指定邮箱rf_lee@foxmail.com。申报书和推荐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企业服务局 027-65563330   市经信局   027-85317196 (四)其他说明 材料电子版,请提前整理好全部文件并按照文件名保存: 文件名称: 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申报书-企业名称 2026年湖北省无人工厂申报书-企业名称 材料纸质版,请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与材料电子版保持一致。 附件.doc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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