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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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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处罚文号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社会统一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武汉市第四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硚医保行罚字〔2026〕004号
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
1242010044********
王*文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36.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责令改正,罚款519.75元。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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