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楼安全提升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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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楼安全提升改造设计 2、预算金额:190000.00(元) 3、最高限价:190000.00(元) 4、服务地点:深圳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 5、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日起,总计6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项目服务内容 1、项目设计范围具体为:主要包括入口广场整体安全改造提升工程约300m²,建筑防水改造工程约500m²,消防、机电设备、门窗安全改造工程,走廊、厕所、洗浴室、台阶等公共空间儿童友好化改造约3200m²,A、D栋间连廊改造约280m²、隔离观察区改造200m²、家庭式儿童生活区改造1000m²,屋顶活动场所改造约1000m²,A、B、D栋建筑外立面改造约3200m²、监控系统、人员定位智能化系统设计等。 2、项目涉及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全专业初步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文件:包括总图、建筑改造、室内设计、结构加固、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化、消防改造、园林景观改造、钢结构、泛光照明、标识系统改造设计、造价文件(概算编制)等专业的设计成果; (2)概算:负责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概算编制,委托造价工程师编制项目概算并配合申报招标; (3)建筑及结构加固设计:需做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施工招标的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四)近三年内(2018年7月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五、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负责人签字或无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瞒报材料的。 6.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须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楼204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2438958-82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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