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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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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r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取消33项行政审批事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并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后续监管措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r \r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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