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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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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r 现将《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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