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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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阳府〔2025〕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98号)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的规定,为保持与上级政策一致,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阳府〔2023〕6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阳府〔2023〕6号)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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