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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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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人字〔202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黄波同志挂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燕敏同志任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焕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浩鹏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陈松川同志任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钟浩杰同志任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俊雄同志任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满); 吴雯燕同志任揭阳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免去黄楝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江淑茹同志的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育生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宏波同志的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伟强同志挂任的揭阳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楚平、林少卿同志的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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