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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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罗湖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631条,其中信用信息7596条,政务动态3783条,通知公告1815条,资金信息454条,计划总结360条,政策法规170条;公开发布《罗湖区人民政府公报》3期,推出 “套餐型”重点政策解读专题13个,发布在线访谈7期,开展民意征集调查83场。“i罗湖”“罗湖教育” “健康罗湖”“罗湖文体通”等政务新媒体全年发布信息2789篇,总阅读量超1413.5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罗湖区共受理24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2020年4件;自然人240件,商业企业5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法律服务机构5件,其他(业主大会)2件;予以公开72件,部分公开54件,不予公开25件,无法提供79件,不予处理3件,其他处理1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罗湖区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修订《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四)平台建设情况 罗湖区坚持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第一专窗,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对标先进、立足公开、强化便民、保障高效,着力提升政府网站的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标准化公开+个性化服务”。一是首创政府网站知识图谱,率先实现网站知识图谱智能化便民运用场景,市民可通过网站知识图谱导览精准获取所需信息和服务,网站管理者依托后端对网站进行分析改进和决策支持。二是提升网站搜索服务能力,打造“搜索即服务”一屏尽享用户体验。试点教育、就业两大热点领域,围绕45个重点业务场景,以专题形式实现搜索结果政策专项汇集、服务场景精准推送、智慧图谱多维展现等应用。三是融合知识图谱分析应用,提供个性化推送。建立访客信息库,记录用户访问的栏目、文章的标签,分析用户的身份、最感兴趣的业务类型,为网民推荐其可能感兴趣的信息、需要办理的服务、想要咨询的内容等。四是创新赋能服务升级,大数据精准定位“应享未享”服务人群,打造政务公开+服务“反向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五是强化网站大数据支撑,建立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对网站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应用、传播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公开完善群众关切信息内容,基于分析结果提供办事服务建议,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推广提供数据支撑。 (五)监督保障情况 罗湖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将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4%;修订《罗湖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政务公开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等行为追究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狠抓外部监督,依据《罗湖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邀请专业机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暨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予以改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8363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7841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5097行政强制18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3650152249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00000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662003172(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540000054(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000002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7000007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50000015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000001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23010076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1000001(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0000012.重复申请2000002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80002111(七)总计2315015224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900000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2052431220484000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用户体验和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需要进一步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国际化水平。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标先行示范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全面改版升级,从技术、设计、体验、运用、适配等方面不断提升网站用户体验;深化网站知识图谱便民运用,拓宽智能搜索服务应用领域,紧扣群众使用习惯,推出更多务实有用的个性化延伸服务。二是加大政府网站与政企服务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等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数据赋能、服务直达的精准公开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建设,借助中央媒体平台资源力量,推介辖区营商环境和投资机遇,持续拓展对外宣传深度和广度,深层次展现“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城区新魅力,彰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的奋斗姿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发出信息处理费收缴通知1件,总金额100元,收到缴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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