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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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大鹏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鹏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完成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创新制定《大鹏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工作经验在《改革内参》发表,并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上专题分享,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连续4年全市前三,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1年,新区政府在线发布各类信息共18951条。其中,“政策法规”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4件,100%关联解读;“资金信息”准确发布新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各部门2021年财政预算、2020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265条;专栏集中发布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54条,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 2.及时权威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在新区政府在线设立“抗击新冠肺炎,大鹏在行动”专栏,全年发布各类权威信息1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爱大鹏”发布、转发各类疫情防控宣传信息2464条(篇)次,包含复工复产政策、卫生知识宣传、疫情实时通报、防疫举措等内容。 3.高标准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新区19个区直单位在充分衔接上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部门、本领域公开事项内容,编制并集中展示区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事项,在全市率先做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一一对应,切实提升新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妥善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申请需求。2021年,新区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7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5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2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宗,占比53%;无法提供4宗,其他处理4宗。未发生因不满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全面严格审查,新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创新制定《大鹏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设置政务办公系统政府信息源头属性前置认定模块,内含自动督察核验、“三审三校”督察核定等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属性认定准确、信息发布及时、事后监管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完成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归集信息16000余条,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网通导、一网通管、一网通办、一网通查,相关工作经验在《改革内参》和市《信息快报》发表,并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上专题分享。 (五)监督保障方面 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设立66项三级指标,对指标分值进行差异化处理,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条例》内容及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并向全市各区分享,政务公开大鹏经验被广泛认可和借鉴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6\/101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939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534行政强制2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4733.3293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32\/\/\/\/15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2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61\/\/\/\/7(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2(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3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1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重复申请\/\/\/\/\/\/\/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其他31\/\/\/\/4(七)总计152\/\/\/\/17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注:以上数据不含驻区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大鹏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离全市实现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公开便企便民有待进一步做实做细。 下一步,大鹏新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重大机遇,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助推政策落地落实。广泛运用记者采访、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增强可读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通过政务新媒体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并集成服务办理链接,提高政策知晓度的同时便于企业群众办事。二是健全公开制度,建立社会评议标准。依托新区政府在线,从公开内容、公开效果、公开时效、公开形式等方面,建立评议标准,切实提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优化公开渠道,务实高效利企便民。对标先进,进一步优化线下政务公开专区,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集中公开各类政务服务指南、政府公报、政策文件等纸质资料,助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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