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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医药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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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医药物资供应保障
应急预案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 年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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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则 ......................................... 3
(一)编制目的 ................................. 3
(二)编制依据 ................................. 3
(三)适用范围 ................................. 3
二、机构与职责 ................................... 3
(一)组织架构 ................................. 3
(二)承担医药物资储备供应的单位 ............... 4
(三)主要职责 ................................. 4
(四)专家组 ................................... 4
三、医药物资计划管理 ............................. 5
四、医药物资储存管理 ............................. 5
五、医药物资供应管理 ............................. 6
六、运行机制 ..................................... 6
(一)预测与预警 ............................... 6
(二)分级响应标准 ............................. 6
(三)分级响应程序 ............................. 7
七、附则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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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新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
事故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
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预
案》以及《大鹏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上位预案,制定
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医药物资储备供应应急工作。
二、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架构
成立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医疗
卫生单位医药物资储备供应的规划、组织、管理与监督。总指挥
由新区分管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的新区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分
别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新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执行总指挥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担任,同时兼任现
场指挥官。成员由承担医药物资储备供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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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主
要负责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承担医药物资储备供应的单位
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区卫生监督所、葵涌人民医
院、新区妇幼保健院、南澳人民医院。
(三)主要职责
1.执行市、新区下达的医药物资储备计划。
2.依照上级下达的调用通知执行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调用
任务,确保所调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及时有效供应。
3.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医药物资储备、调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
度,加强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原始记录、账卡、档案等的管理
工作。
4.负责对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适时轮换,保证储备药品、
医疗器械的质量。
5.负责对从事医药物资储备供应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不断
提高从事医药物资储备供应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6.负责医药物资储备供应的职能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
工作,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调度机制,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
确保信息畅通,调度及时。
7.执行有关医药物资储备供应工作的其他规定。
(四)专家组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成立大鹏新区医药物资供应保障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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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建医药物资供应保障应急专家队伍,为突发事件时的医药
物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三、医药物资计划管理
(一)新区药品储备供应主要是为应对灾情、疫情及突发事
故储备所必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每年年初,各承担医药物资储备供应的单位制定年度
药品储备计划,并报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备案。
(三)承担药品储备任务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储备计划。计
划的变动或调整,要报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同
意确认后方可变动或调整。
(四)承担药品储备任务的单位调出药品、医疗器械后,应
按储备计划及时补充。
四、医药物资储存管理
(一)药品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的动态储备,在保
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数量、质量的前提下,承担储备供
应任务的单位要根据具体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及质量要求对
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适时轮换。在非灾情、疫情多发季节,
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库存总量不得低于计划总量的70%,其中,
每一品种不得低于该品种计划量的50%,但对非常规性的急救解
毒药品必须保证100%的储备量。
(二)建立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储备、出库复核制度,加强首次储备药品的审验和管理。
(三)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储备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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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管理,及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医药物资供应管理
(一)药品储备供应原则。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需紧
急动用药品储备时,经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审
批后方可动用医药物资储备。
(二)药品储备供应程序。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的地
区原则上应就地自行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确需动用新区药
品储备的,按有偿使用原则申请调用。
(三)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在供应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
就地封存,事后按规定进行处理。接收单位和供应单位应立即将
情况报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由医药物资储
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通知供应单位按同样品种、规格、数量补
调。
(四)承担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任务的单位,应执行24 小时值
班制度,并将值班安排报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
突发公共事件,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尽快预测药品、医
疗器械的需求,供应量和供应渠道,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
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分级响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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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特别重大<I 级>、重
大<II 级>、较大<III 级>、一般<IV 级>),结合新区物资储备应
急职能的特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分工,区级主要应对较大突
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并就需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
事件前期处置工作。
(三)分级响应程序
当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新区医药物资储备供
应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处置指令,各承储单位根据指令调动储备
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应急指
挥部的要求。
七、附则
本预案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区公共事业局2016 年7 月14 日印发的《深圳市大鹏新区医药
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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