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区城南社区22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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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r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中山市南区城南社区22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请示》(中规报〔2018〕3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r 一、经审核,《中山市南区城南社区22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编制程序符合《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原则同意《控规》。\r 二、涉及《控规》与原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地块,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如有变化,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r 三、《控规》为南区城南社区220103单元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的要求。\r 四、你局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的严格实施。\r 五、你局要在《控规》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r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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