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梅观高速、坂银大道设置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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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高速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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