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在深圳有奔头”视频宣传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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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名称 “我在深圳有奔头”视频宣传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五一”劳动节临近,为借此契机宣传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举措,并结合媒体关注热点,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挑选4名在深工作的新业态从业者,以“我在深圳有奔头”为主题,招募专业机构协助制作4条宣传短片,讲述其在深奋斗故事,尤其是近两年工作生活的积极变化,有效输出人社部门通过加强社会保障、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家政员工制等举措,不断提升新业态从业人员获得感等信息。每条宣传片时长约1—2分钟,制作完成后需通过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新媒体渠道传播,预计播出时间为5月1—4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摄影摄像或影视制作或影视节目及各类视频拍摄制作与发行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二)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拟制作“我在深圳有奔头”系列人物宣传视频4条,中文字幕,每个视频时长1—2分钟,并制作相应人物海报。 (2)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至少包含导演1名、摄影及摄像3名、后期剪辑及制作3名。 (3)制作完成的视频和海报须在一家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渠道进行分发,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号独立推送(4条)及APP轮播图前3条位置。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根据项目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5.2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贰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2019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公告期限: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4月25日18:00前 递交方式:请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08号办公室。 联系人:刘雨晨,联系方式:0755-8812175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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