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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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芦江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利云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小波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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