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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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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增加“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我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现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规定,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及时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5-82838217。 深圳市价格认定与监测中心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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