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关于招标食堂运营管理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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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关于食堂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二、招标项目金额及服务期限: 280800 元(人民币: 280800元) 服务期限从中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 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10:00 四、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投标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报名时无需提供)。 (四)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正反面复印件或以网页形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维护-维护信息页)。 (五)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购投标报名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上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投标人资料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方案和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3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共6份须于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17时前送至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13632841588。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综合评标法 注: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8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如投标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七、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公示3日。 八、招标承诺 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九、有关要求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一)如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开标的公平公正的,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响应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响应资格,作废标处理;中标后确认上述关联关系的,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二)招标中的附件、招标须知、招标竞价承诺函与招标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信息与本公告不同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三)响应供应商可直接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送达纸质投标材料。如截标期满,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将继续进行。 (四)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五)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在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六)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联系我中心。 (八)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 联系电话:25101142 联系人:冯女士 附件:1.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购投标报名表;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评分标准。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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