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9幢,邮编:529031,电话:0750-3273008)。一、概述 2009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努力建设阳光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同志担任召集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室,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各市、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和实际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规范信息发布,健全工作体系。按照《条例》要求和省府办公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09]49号),督促指导各市、区政府及各部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形式,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保密法》的规定,认真抓好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好网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协调信息产业部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同时,建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进一步完善互动机制,加强市及各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沟通联系。(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公告栏、互联网、政府公报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才招聘、社会保障、气象预警、交通运输等与市民相关的信息。 1.着力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中国江门政务之窗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 (HTTP:\/\/WWW.JIANGMEN.GOV.CN),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完成第六次升级改版,以关注民生、便民利民为宗旨,提高政府网上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网上查阅、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功能,加强政府与市民的互动交流。通过改版升级,链接国家、省及各省(市)、各市(区)门户网站,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发布、信息共享的方式和途径;整合现有的互动业务系统,提高政民互动交流效果;建设集中管理分布维护的政府网站群,实现资源的优化和深度整合;深化场景式服务,彰显为民服务理念。对各市、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在政务网站中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对本单位领导成员、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的规章文件、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工作报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全面公开。2.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经济建设、民生措施及重大政务活动等情况。完善人大代表约见市长制度,定期开展季度约见活动,研究解决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民生热线、市长信箱以及领导手机短信办理等工作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涉民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江门。3.抓好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栏建设。以各级部门的政务公开栏为重要载体,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分别在市委、市政府大院门前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和更新我市经济发展情况、主要考核目标进展情况等重要政府信息等。做好《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每2个月发行一期,免费发送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村(居)委会等单位,并在中国江门政务之窗网站全文公开,送达各行政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我市主流媒体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信息,尤其是各项涉民政策和便民措施,使之家喻户晓。(四)积极组织市府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省府办公厅举办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学习,加强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各市(区)、市直各单位政务网、《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市、区,市直各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897条。经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8226条,其中政府信息1175条。各市、区政务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4815条。市直各单位发布政务信息51856条,其中市现行文件中心公开政务信息19595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链接各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市府办公室共编印6期《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1247条,其中,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合发文件23份,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室文件85份,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份,文件目录903条,以及人事任免信息197条,其他简讯类信息29条等,全文电子化率100%。(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新闻办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内容涉及经济贸易、文化旅游等多方面工作。(四)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内容由市府办公室编制和更新,主要对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政府主要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市政府领导分工等重要政府信息向公众发布。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费用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97宗,涉及国土、规划、公安交管等方面,均已按程序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邮资)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并无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09年我市收到相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宗,按程序进行了答复。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0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的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专栏,方便投资创业者和市民参阅。继续积极探索,进一步推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体制,平稳有序地推动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建设。(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市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市民需求,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和功能进行完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资料上网效率和检索利用水平,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