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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领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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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1]2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鉴于市政府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已成立的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责任领导作相应调整: 一、下列机构领导职务由庞国梅同志担任: 1.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 3.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4.市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主任 5.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6.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7.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8.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9.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0.市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协调小组组长 11.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2.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 13.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14.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5.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16. 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7.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18.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19.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下列机构领导职务由党权同志担任: 1.市争取省新十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2.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 市现代能源产业基地建设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4. 市公交行业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工作负责小组组长 5. 市城市燃气(四市一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6. 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7. 市江番及江珠北延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总指挥 8.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9. 江门海上搜救分中心主任 10. 市物价调控领导小组组长 11. 市重点发展产业及项目专责小组组长 12. 市BT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三、下列机构领导职务由中强同志担任: 1. 市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联席会议召集人 2. 市高新区发展联席会议召集人 3. 市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四、下列机构领导职务由佳林同志担任: 1. 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 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3. 市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五、其他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成员如需调整,按《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09]2号)要求处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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