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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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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2]42号 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江门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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