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江府〔2012〕44号 市有关单位: 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2〕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