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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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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3〕42号 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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