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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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5〕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 ( 2015 - 2017年 )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共建共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建设“江门信息大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珠西发展战略以及我市“东提西进、同城共融”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协同并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不断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抢占发展制高点,加快推动“珠西数谷”建设,为我市打造“三门”(开放之门、方便之门、辐射之门)、建设“三心”(经济中心、城市中心、创新中心)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与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基础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商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社会资源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光纤网络、移动通信基站、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等建设重点,推动业务创新,提升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亿元,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达到21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80%,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300MBPS、50MBPS,光缆长度突破8万公里。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5万座,基站站址新增1498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累计达4646个,AP累计达1.8万个。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城市小区光纤入户和光纤改造。 全面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包括新建光纤覆盖普及,和既有宽带用户“铜转光”改造这两大工程。加快建设全光纤网络城市,新建小区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积极推动实现电信运营商平等接入,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建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与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将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纳入房屋建设综合验收环节,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通信管理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和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对新建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国家光纤入户标准落实到位。利用多种技术方式,加大城市新、老小区的光纤网络建设和改造,升级骨干出口带宽,进行网络的IPV6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宽带接入能力和城域网传输交换能力,开展4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建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江门分公司,各市、区政府) (二)加快建设农村光纤网络。 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缆接入节点,逐步推进自然村联通光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20MBPS以上。推进光纤网络服务下乡进村,在乡镇政府、行政村村委会、农村中小学校、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电子商务聚集区等地区和场所率先开通光纤网络,利用信息化进村入户项目带动农村信息化工作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居民小区、新农村综合体、新型社区、新村聚居点的新建住宅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建设。某些未通光纤的偏远农村地区,由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开展分片区包干建设试点,规模化推进光缆到自然村。鼓励民营企业出资参与光纤到村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通建办、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江门分公司,各市、区政府) (三)推进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 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及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把通信管道纳入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有条件的市、区探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点,建立政府主导的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模式。支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大型公共设施通信管道网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通建办、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江门分公司,各市、区政府) (四)提升城乡4G基站覆盖能力。 加快城市4G网络规模化商用,重点在商场、车站、码头、重要楼宇、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加强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升4G网络服务质量。鼓励各电信运营企业试验并积极推动载波聚合技术,在核心商圈、数据热点区域等重要场景部署4G+网络,提供优质的高速数据服务体验。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在所有自然村(20户以上)和全市所有行政村开通4G网络,实现对全市农村地区基本覆盖。 (责任单位:市通建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中国铁塔江门分公司) (五)推进高速公路4G信号全覆盖。 依托全市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同步推进4G基站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车时4G信号全覆盖,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我市高速公路项目基站站址和基站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通建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中国铁塔江门分公司) (六)加快铁路和城际轨道等交通沿线基站建设。 利用全市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路灯杆、公交车站的站址、电源、管道等基础设施,快速推进4G基站规模化建设。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重点推进深茂铁路等线路基站建设,力争实现对我市铁路和城际轨道沿线4G信号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通建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中国铁塔江门分公司) (七)加强基站台站设置审批改革创新。 研究制订《江门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基站选址联合会审机制,明确基站选址建设原则和要求,规范选址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缩短基站建设周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公示基站年度建设计划、基站选址确认、基站抽检、电磁环境状况等信息,增加基站建设信息的透明度,改善公众对基站建设的认识,减少基站建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建设通信基站协同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与运营商数据系统对接,为科学合理布局和优化通信网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加快公共场所免费WIFI建设。 积极推动在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区、公园、广场、医院等公益性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公共WIFI接入服务。在遵循统一标识、统一认证、统一管理的前提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设置统一的服务集标识“I-JIANGMEN FREE”。东部三区一市(蓬江、江海、新会、鹤山)公共场所免费WIFI建设,按照市本级的标准,统筹推进;西部三市(台山、开平、恩平)公共场所免费WIFI建设,参照市本级的模式开展,纳入全市统一的服务标识进行管理,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服务质量。根据省统一部署,推动“I-JIANGMEN FREE”和“I- GUANGDONG”衔接。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建办、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江门分公司,各市、区政府) (九)加强公共区域WIFI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全市统一的“I-JIANGMEN FREE”认证平台,落实接入认证、用户信息登记备案等制度,增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和溯源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加强“I-JIANGMEN FREE”后台网络、软件、数据的备份建设,提升抗风险和快速修复能力。规范公共区域WIFI建设管理,积极开展WIFI使用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通建办、中国电信江门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江门分公司) (十)推进无线广播电视双向网建设与应用。 加快无线广播电视双向网技术研发,开发无线广播电视新功能,丰富无线广播电视业务形态和技术手段,推动广播电视频谱资源深度利用。根据我市农村地区特点,探索广播电视网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为推动农村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广东广电网络江门分公司、市文广新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 江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各牵头部门(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每年2月底前,各级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将本年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送同级规划建设、经济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供电、通信管理等部门备案。各市、区政府要将光纤网络、铁塔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道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预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建设条件。 (二)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制定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应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无线电台站执照、环境影响评估等有关审批办理速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要积极探索网上并联审批基站建设模式,推行电子证照管理,加强部门审批结果数据共享,提高基站审批办理效率。 (三)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 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投资计划,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建设办公室,建立层层督办考核制度,将每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区。抓紧安排“十三五”投资建设项目,确保三年内每年投资额较2014年增长40%以上。2016年底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力争出台城市光纤用户、农村光纤用户分别免费提速到50MBPS、20MBPS等优惠措施,引导光纤用户加快发展。 (四)加强财政扶持,加大投融资力度。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选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市场配置无法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扶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电信运营企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光进铜退”特别是既有小区、城中村、偏远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引导银行及金融机构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及风投资金积极投资参与宽带接入网建设与运营,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 (五)加强用地用电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各市、区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江门供电局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六)进一步开放公共建筑。 各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带头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属建筑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与设施所属单位要开放其建筑的天面、公共地面、电信间、设备间、配套设施等资源,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 (七)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秋序。 各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规定,打击和处罚通信业务垄断经营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城市或交通扩建等工程建设中,需要动迁铁塔、基站、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工程主管部门要与电信运营企业充分协商,保证信息通信业务不中断。 (八)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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