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2015年度各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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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函〔2016〕7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4-2015年度各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246号)的工作部署,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市、区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对各市、区政府2014-2015年度政府质量工作情况进行了材料文审初评、实地核查、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次。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B级:鹤山市、新会区、台山市; C级:开平市、蓬江区、恩平市、江海区。 以上结果同时通报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各市、区政府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抓好今年的质量工作意义重大。各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认真查找质量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改进力度,争取在2015-2016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取得更好的等次,为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贡献。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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