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大民政”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江府办〔2016〕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大民政”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市民政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