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江门市潭江流域具体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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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告〔2016〕3号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现对江门市潭江流域具体范围进行确定并通告如下: 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潭江流域总面积为5882KM2,北起鹤山市宅梧镇云益,南至开平市赤水镇三两银山,东至蓬江区北街水闸,西至恩平市那吉镇蛤坑尾。按行政区域划分,我市潭江流域共计10个街道、41个镇,具体包括: 一、蓬江区 环市街道、白沙街道、棠下镇、杜阮镇。 二、高新区及江海区 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 三、新会区 会城街道、司前镇、大泽镇、三江镇、古井镇、罗坑镇、双水镇、崖门镇、睦洲镇。 四、台山市 台城街道、白沙镇、三合镇、四九镇、水步镇、大江镇。 五、开平市 三埠街道、长沙街道、水口镇、月山镇、苍城镇、沙塘镇、龙胜镇、马冈镇、大沙镇、塘口镇、赤坎镇、蚬冈镇、百合镇、金鸡镇、赤水镇。 六、鹤山市 雅瑶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双合镇。 七、恩平市 恩城街道、大田镇、良西镇、牛江镇、沙湖镇、君堂镇、圣堂镇、东成镇。 特此通告。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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