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江府办〔2016〕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