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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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函〔2017〕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个人自学计划 时间 学习内容 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月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 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4月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5月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6月 广东省禁毒条例 7月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8月 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9月 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10月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2月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二、专题讲座计划 时间 内容 承办单位 交稿时间 2月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 市环保局 2月19日前 5月 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26号) 市法制局 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市文物局 7月2日前 11月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市供电局 备注 1.专题讲座的具体时间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准。 2.承办单位需按交稿时间将专题讲座材料报给市普法办,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讲,不得邀请专家或委托他人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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