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low 2022-08-16 17:11:53

Shenzhen Social Organization Administration Bureau Tender Announcement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the 2022 Shenzhen Social Organization Exchange Service Display Project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招标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document announces a tender for a contractor to conduct a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the 2022 Shenzhen Social Organization Exchange Service Display Project, which is funded by welfare lottery public funds. The evaluation involves revising the assessment system, conducting mid-term and final evaluations, satisfaction surveys, and process management for 30 designated display sites.
Document Text 3,845 characters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深民规〔2017〕1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开展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深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4〕8号)、《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22〕1号)、《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深民规〔2017〕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需要从工作流程、管理关键环节风险防控、项目监督管理和后续绩效评价等方面使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得到有效落实,强化项目统筹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和绩效跟踪,做到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可控,确保专项经费专项专用,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 (一)修订完善评价体系 根据评价需要,结合30个展示点进行评价体系修订,包含实地测评、访谈调研、调查问卷等方法。 (二)中期评价 1.评价对象:展示点统筹指导单位及30个交流服务展示点 2.评价时间:2022年10月至12月 3.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相关专业评估团队(包含审计会计、法律、社会服务行业等领域专家等)对展示点进行实地查验; (2)对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包括是否按协议搭建好展示点平台,配置展示点运营工作人员;是否制定展点运营计划书、财务使用计划书、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是否按照项目计划书对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量等。 (3)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审核,列支经费是否合规、合理,对项目资金现阶段使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4.中期成果:出具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项目中期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将以“总-分”形式呈现,既对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项目整体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对展示点统筹指导单位及30个交流服务展示点出具具体绩效评价意见。 (三)终期评价 1.评价对象:展示点统筹指导单位及30个交流服务展示点 2.评价时间:2023年1月至3月 3.终期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相关专业评估团队(包含审计会计、法律、社会服务行业等领域专家等)对展示点进行实地查验; (2)根据《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综合考虑项目背景、项目意义、项目范围、资金拨付、项目流程等,根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特征,结合项目工作目标,通过分析评分的方式全面评价项目产出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3)对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包括是否按照项目计划书对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量等。 (4)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审核,列支经费是否合规、合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5)对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相关建议。 4.终期成果:出具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项目终期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将以“总-分”形式呈现,既对2022年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项目整体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对展示点统筹指导单位及30个交流展示点出具具体绩效评价意见。 (四)满意度测评 面向受众采取面访、电话、线上满意度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项回访测评。 (五)过程管理 对30个展示点进行不定期、随机摸排、群众视角等方式进行测评,为各展示点发现优点,找出短板,及时补缺。为30个展示点提供评价相关解释答疑服务。 (六)评价专题会 召开评价体系解读会以及评价成果运用交流会。 三、项目开展程序和人员要求 (一)项目开展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前期沟通,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现场调查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2.方案实施阶段:评价小组通过现场勘查、访谈调研、穿行测试、衡工量值等方法,收集重点绩效评价资料,将发现的问题和成功的经验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绩效评价问题汇总,完善报告框架。 3.报告阶段:出具两个阶段绩效评价体报告,做成整体项目报告书。 (二)人员要求 1.人员投入。中标单位参与项目人员至少5人。 2.人员变更。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人员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2023年3月之前完成。 2.项目服务费用总预算44.1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投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3室。联系人:蔡绮琪;联系电话:25832745。 七、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 6.投标报价单含经费明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 7.其他资料(见评分指标)。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当天现场递交至评标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会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人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评分指标如下: 九、其他事项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所有。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Topic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ocial organizations public funding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民政局
Site mzj
Date 2022-08-16 17:11:53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社会组织管理
CMS Category 政务要闻
References (8)
cent 财预〔2011〕416号 formal
unkn 深民规〔2017〕1号 formal
unkn 深财规〔2014〕8号 formal
unkn 深财规〔2022〕1号
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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