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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ACC. 10071086

Reply from Pingshan Management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 Bureau of Planning and Natural Resources to Representative Suggestion No. 20220141 of the Second Session of the Second District People's Congress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14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Issuer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Date
2022-09-02 10:44:36
Instrument
reply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 a formal reply from the Pingshan Management Bureau to a representative suggestion regarding geological survey and construction safety in Pingshan District. It outlines existing work on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ongoing projects for karst groundwater monitoring and risk assessment, and plans to enhance survey standards and land development suitability evaluation.
Full text · 原文 2,396 字
尊敬的孙永海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坪山区全区地质勘察保障城市建设安全的建议》(第20220141号)收悉。所提建议对坪山区城市安全建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动开展全区地质勘察方面的建议 在掌握全区不良地质情况方面,我区在已有工作成果与基础上,正在推进岩溶地下水监测、精细化调查与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已形成的工作成果 1.摸清坪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 针对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此类特有隐患,我区已组织开展了全区1:10000岩溶地面塌陷灾害重点勘查工作,摸清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面积约17.83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0.7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将该数据整合纳入《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在印发至市、区各部门参照执行的同时,通过深圳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布。 另外,我局在分区域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防御工作的同时,在用地选址、方案设计核查、城市更新单元土地核查等前期建设环节,均主动核查建设工程涉及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采取对应的防治措施,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2.积极排查整治地面坍塌隐患 为及时消除地面坍塌隐患,区水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对全区市政道路开展了地下空洞隐患探测与评估,结合辖区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分布情况,重点探测岩溶易发区内地下工程、深基坑工程、老旧排水管网影响范围内的道路,2022年累计探测1416公里,发现并治理地面坍塌隐患210宗,为辖区城市安全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的工作思路 1.建立岩溶区监测网络体系,掌握岩溶区地下水动态变化 根据本次人大代表建议,我局于近期申请了《坪山区岩溶地质环境监测预警服务(一期)》项目,计划根据前期已有的工作成果,结合未来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需要和工程建设情况,选定部分岩溶高易发区布设监测设备,初步建立岩溶区地下水监测网,掌握并向相关建设部门共享地下水变化情况,提出不同风险等级区域重大工程建设的防范措施及其他相关防治建议,为工程建设安全提供参考数据。 2.开展精细化风险调查,科学划分地质风险程度 根据本次人大代表建议,我局充分考虑到坪山区岩溶地质的特殊性,申报了《坪山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项目,拟开展辖区全域地质灾害1:5000精细化调查,其中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精度提升至1:2000,采用地面调查、物探、钻探、工程地质剖面测量、遥感等方式,详细掌握地质隐患和潜在致灾体的结构特征、失稳趋势、威胁范围,科学评价全区地质风险程度等级,编制风险管控图册,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建议,为后续重大建设工程提供选址依据。 3.开展区域地灾危险性评估,科学评价用地开发适宜性 根据本次人大代表建议,为主动服务企业,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评估制度改革,我局申报了《坪山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域危险性评估》项目,拟对坪山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76.23平方公里)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届时将采用物探、钻探、试验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对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确定危险性分区与防治分区范围,诊断该区域用地开发适宜性,形成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为该区域后续规划建设提供地质参考依据。 二、关于掌握或增加制定各类工程在岩溶地质条件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标准方面的建议 (一)梳理掌握各类工程建设标准 根据本次人大代表建议,区住房和建设局梳理了国家、省、市已出台的各类规范文件,包括:《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标准》(GB\/T51238-201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等。上述文件均明确了各类工程在岩溶地质条件下的勘察、设计、施工标准,且已面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增加细化岩溶区工程建设标准 为加强岩溶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区住房和建设局拟从工程建设前期勘察环节开始层层把关,细化相关建设工作要求与标准,确保施工前、中、后的防治措施全面到位。如:涉及岩溶发育区的建设工程,勘察过程中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应提高一级;涉及岩溶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进行岩溶专项勘察和水文地质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绘制岩溶区域溶洞的平面图及剖面图,明确溶洞的处理、检测、监测、评价方法和指标;隧道工程溶洞处理范围为隧道轮廓外放3米、隧道顶板上方至地面范围以及隧道底以下5米范围;岩溶地下水水位监测孔深度不小于基底以下5米。目前,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强化施工许可、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监管等环节的各项措施。 三、关于将勘察数据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方面的建议 在市级层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将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数据接入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市、区各行政部门及水务、轨道、燃气、电力等行业运营机构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相关访问权限。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已有301家市、区(含行业运营机构)单位获得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访问权限,用户数达6957位。 在区级层面,根据本次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方面已将坪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含岩溶塌陷类地质灾害)数据接入区时空信息云平台,供区各部门访问下载,及时了解全区地质灾害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相关参考;另一方面正在协调市数据管理部门将坪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数据接入市政府CIM平台,后续按市政府工作部署逐级申请访问权限。 此函。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