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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14:43:44
Notice of Shenzhen Housing and Construction Bureau on Issuing the "2022 'Quality Month' Activity Plan for Shenzhe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s"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2022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zjj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city-level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2022 'Quality Month' campaign in Shenzhen's construction sector, outlining specific activities like project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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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 characters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市检测中心,各相关协会、相关单位: 为展现我市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成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印发2022年“深圳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2022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9月22日(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13951768237,邮箱:zhangyx@zjj.sz.gov.cn)深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2022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深圳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定于9月在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坚持“夯实质量基石,共享美好生活”理念,以“质量月”全民质量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高质量精神,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高质量惠民意识,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等决策部署,从影响市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入手,开展质量整治、质量服务、质量提升,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强化主题宣传,树立质量标杆,积极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精神,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喜迎党的二十大等结合起来,让群众享受“质量月”成果;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质量期盼,对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曝光典型案件,加强质量监管执法和“质量为民”维权,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综合执法、专项整治等手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质量整治,推进质量维权社会共治。四是积极引导全社会向顶尖工匠、技术能手、质量能人学习,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培育精益求精、优中更优的质量精神和质量文化;五是坚持活动重心下沉,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和市协会及社会组织的行业优势,加强行业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创优工程的科技含量,推出质量提升关键实招硬招,解决企业质量创新、质量攻关、质量管理难题。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优质工程、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示范项目观摩 市、区住建部门认真指导,市建筑业协会积极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的原则,以及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的要求,开展“质量月”观摩交流活动(观摩项目详见附件),宣传介绍我市先进经验做法,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推广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推广质量提升成果经验,打造深圳建造品牌。 (二)围绕工程质量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1.开展工程用砂和混凝土专项检查。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程用砂和混凝土专项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程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情况,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采购、生产、运输、入场验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责任,切实提升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2.开展2022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预制构件厂)使用建材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查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使用伪劣建筑材料或原材料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生产单位进行通报,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建材管理长效机制。 3.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行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554号)要求,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组织开展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全覆盖检查检测,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查监管力度,对超资质检测、无资质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等行为,要依法从严从紧处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消除质量问题隐患,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管,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品质。 4.强化产业工人训练监督检查。开展产业工人入门级训练专项督导工作,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管理办法》要求,检查施工项目企业是否使用训练经费组织工人参加入门级训练,实际参训人数是否与“两制”系统登记人数相符,做到项目工人应训尽训。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交流培训,积极推广质量先进技术 1.组织“现代建筑业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论坛”活动。邀请建设行业内院士、大师以及企业家代表,围绕建筑业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管理模式转型,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融合发展,以及工程质量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城市公共安全等议题,开展专业研讨交流,线下交流与线上直播相结合,探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以及实践经验。 2.开展网络直播答疑活动。针对涉水、岩溶区域地下工程施工过程受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影响,施工质量控制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等问题,组织开展涉水、岩溶区域地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网络直播答疑活动,保障施工及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安全,强化风险辨别意识、加强应急处置措施、解答各参建方及公众疑惑。 3.开展2022年度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线上培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市住房建设局邀请人防专家制作专门课程,针对市区两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在结建式人防工程监督检查中的短板弱项,通过结合实际案例,解析实际工作中典型和疑难问题,开展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实务线上培训。 4.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知识竞赛活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广东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细化分工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七十五条”),是国务院、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的系列重要措施,是近年来国务院、省、市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综合性举措,每一条都很实很细很具体,有深度有硬度,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直击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短板,对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充分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市安委会“七十五条”系列措施,以及我局印发的《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110”工作规程(试行)》和建筑工程方面相关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真正吃透精神、准确理解、精准运用,拟在9月下旬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本活动分“企业组”和“监管组”分别竞赛,对优胜者将给予通报表扬,请相关企业和市、区监督机构按照要求积极准备,挑选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四)积极开展“送教进工地”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活动 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送教进工地”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向一线工人普及安全常识、讲解安全事故案例,着力解决一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实操不规范等问题,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工人参与积极性,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持续开展深圳质量指数建设 积极探索质量型评价方式,研究客观反映深圳质量水平的宏观指标体系,对工程质量指数进行优化与测评,从工程质量水平、质量创新提升能力、质量获得感等方面,科学衡量深圳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状况和分析存在问题,将其作为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的科学参考依据。 (六)落实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 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方案》。通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工程质量区域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建筑工程区域质量综合评价、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评价、用户满意度评价等评价指标体系,并与质量诚信体系、业务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相挂钩,压实压紧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要求 (一)防疫安全,有序实施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组织好“质量月”活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毫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防控要求再落实,考虑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市住建局不组织现场观摩,2022年度“质量月”观摩项目以线上展示方式进行;企业在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尽量缩小规模,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全力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1.市、区住建局及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承担了省、市观摩活动项目的企业认真准备,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通过新媒体平台以线上视频的模式,推广介绍本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和项目先进施工技术经验;市建筑业等协会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保障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市、区监督机构应做好“质量月”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和竞赛氛围;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质量月”的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把质量月宣传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 3.市建筑业协会应积极筹划“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知识竞赛活动”,配合市住房建设局做好竞赛规则、参赛队伍、竞赛题目、评审专家、竞赛场地等竞赛过程事项落实工作,确保赛程顺利开展。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1. 在“质量月”期间,广泛加强主题宣传,加大对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城市质量精神的宣传推广,采取多渠道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质量促进发展活力,以质量增进人民福祉,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营造“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的良好环境,让“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2.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活动。采取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传统媒体与网站、公众号、微视频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动态、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烘托“质量月”气氛。积极推广宣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推动质量文化建设。 (四)及时总结,反馈情况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及市两站要积极组织好“质量月”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质量月工作经验和工作情况(包括活动亮点、总结、有关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并于9月2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报市住房建设局,同时将word版发至邮箱zhangyx@zjj.sz.gov.cn。 附件:2022年市住房和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名单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Site | zjj |
| Date | 2022-09-22 14:43:44 |
| Category | other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 Keywords | 建设领域 质量月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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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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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市监质发〔2022〕7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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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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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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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i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送教进工地”活动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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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用砂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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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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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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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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