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24-06-14 11:14:44

Notice of Shanwe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Conducting the 2023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Work Assessment for Shanwei City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汕尾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府办函〔2024〕112号 shanwei
This notice announces and details the procedures for conducting a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work for 2023 across all county-level governments and municipal departments in Shanwei City, including evaluation criteria, timeline, and st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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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4〕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政务公开有关法规和近年国办、省政府办和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要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个):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 市直有关部门(37个):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供销社、市代建中心、市驻外办。 二、评估内容及指标 本次评估主要针对各评估对象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基础信息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管理、解读参与回应、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按照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2)要求进行综合评价。评估时间范围为2024年6月7日至9月27日。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坚持以公众视角为指引,通过材料报送、模拟用户、电话核实和网上采样等方式进行。主要以各评估对象的门户网站为入口,对照评估指标检测是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是否便于公众获取。同时,查阅评估对象报送的自评表和佐证材料等书面材料,对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四、评估步骤 第一阶段:2024年6月7日至6月24日,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表格请提供XLS版和盖章扫描PDF版,相关佐证材料需根据材料性质提供XLS\/DOC、PDF、图片等电子版形式)以及《自评自查报告》(提供DOC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一并报送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 第二阶段:2024年6月25日至7月31日,根据指标体系,对各被评估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和评分。采集渠道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自评材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 第三阶段: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评估结果反馈各地各部门。对初步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可以在7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程序进行复核。 第四阶段:2024年8月8日至9月18日,审核所有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各地各部门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最终评估报告和《汕尾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总报告》,详细分析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我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并结合现状,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建议。 第五阶段:2024年9月19日至9月27日,将评估结果进行分类排名,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经市政府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结果。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评估结果,针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存在问题,对全市政府系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在自评阶段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说明,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并形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情况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6月24日前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逾期报送将在评估中予以相应扣分。附件1-1:汕尾市2023年度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pdf附件1-2:汕尾市2023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pdf附件2-1:汕尾市2023年度县 (市、区)政府 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说明.pdf附件2-2:汕尾市2023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说明.pdf附件3-1:汕尾市2023年度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自评表.xlsx附件3-2:汕尾市2023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自评表.xlsx附件4:XXX关于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白评自查报告.pdf附件5-政策文件合集.zip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7日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文号 汕府办函〔2024〕112号
Publisher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hanwei
Date 2024-06-14 11:14:44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政务公开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Keywords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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