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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5:38:28
Notice on Soliciting 2023 Social Organization Party Building Projects in Dapeng New District
关于征集大鹏新区2023年社会组织党建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zdp
This notice solicits project proposals from social organizations with established Party branches in Dapeng New District to fund and showcase innovative Party building activities, with a maximum budget of 50,000 RMB per project.
Document Text
1,748 characters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不断助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委现决定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社会组织风采”为主题的党建项目征集活动,旨在挖掘新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体现社会组织特色的党建品牌,探索形成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征集活动,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社会组织风采”主题,落实“强党建、促服务、办实事”工作思路,深入推行“党建+品牌”建设,总结提炼在党建工作中形成的举措、机制、经验、成果,打造具有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党建项目,形成品牌效应,集中展现新区社会组织领域以党建为引领,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的党建工作智慧结晶和实践成果。 二、征集对象及标准 (一)征集对象:大鹏新区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包括有党支部、功能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社会组织)。 (二)征集标准:一是政治方向正确,内容真实可行,紧扣主题;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概念清晰、表述准确,突出优秀的经验、做法;三是项目方案应当包括背景、目标、做法、成效、预算等要素,字数1000字以上;四是同一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申报党建项目个数不限,多个社会组织可进行联合申报,且联合申报的社会组织类型不限。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党的精神宣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大鹏新区红色教育资源,展现新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提高基层党建质量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社会组织党员先锋队,培养特色服务品牌,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优秀案例。 (三)“强基铸魂”构筑党建优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优秀案例,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把党建工作融入新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构建以社会组织党建为示范,推动社会组织、政府单位、群众“三主体”联动的发展模式,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筑牢党建基石。 (四)打造“党建+”新模式。积极探索创新“党建+”新模式,将基层党建拧成合力共促的“一股绳”,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开花,夯实队伍思想根基,实现资源整合,促进服务共享,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要求 (一)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经费预算详细,绩效目标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实施标准科学; (二)须体现公益性、服务性,体现“强党建、促服务、办实事”的理念,为社会各类群体提供服务; (三)能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综合效应,在增进社会各类群体交流和互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满足居民实际需求等方面有实效; (四)在项目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服务方式上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五)应配备素质较高、人员稳定的党员实施团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项目实施地须在大鹏新区辖区内,原则上应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七)项目预算应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时间 从征集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星期天)18:00止。 六、申报流程 (一)初审 申请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将《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申请表》通过线上提交发送至邮箱weilai@dpxq.gov.cn或线下提交到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管委会1219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二)提交材料 初审结果公示后,相关社会组织党组织整理提交如下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1.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实施方案 3.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预算明细 4.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盖章) 5.上级党委同意建立党组织的批复(盖章) 6.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评审 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党建项目申请表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委员会2023年4月4日
Topics
party build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local governance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 Site | szdp |
| Date | 2023-04-04 15:38:28 |
| Category | subsidy |
| Policy Area | 社会组织党建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 Keywords | 社会组织;党建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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